台鐵爆炸案 兇徒判監30年

去年七月,台鐵車廂爆炸案造成廿五人受傷,轟動全台。案件昨日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被告林英昌因殺人未遂罪、製造爆裂物、公共危險等五十一項控罪,被判囚三十年,全案仍可上訴。法官判決時指出,林僅因對社會不滿,在人來人往的台鐵車廂引爆爆炸物,造成恐慌,事後卻以精神障礙卸責,惡性重大,故決定重判。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