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走積蓄拒絕照顧
尹老翁原是湖北襄陽人,上世紀五十年代到武漢從軍後,便留在當地工作及娶妻,育有三子一女。一四年尹老翁的舊房子因遇上拆遷,獲賠償九套房子,他將兩套留給自己後,把其餘七套都分給子女。惟不久後,他的大兒子即將他的房子變賣,並取走他所有的積蓄。由於失去房子,子女們亦拒絕照顧,尹老翁自前年十二月入院後,至今一直留在環境惡劣的病房內,僅靠每月二千元人民幣退休金過活。
有律師指出,除了尹老翁的二兒子因病而不具供養能力外,其他三名子女均應該依法履行贍養的義務。就尹老翁目前的情況,其三名子女均已涉嫌干犯遺棄罪,或需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