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北的士淫狼涉嫌落藥性侵遊台南韓女子,震驚社會,類似事件於二○一一年亦曾發生。一名謝姓的士司機被控接載迷路的日籍女學生到山區性侵,最終被法院判監八年半。
事發於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晚上九時許,受害日籍女生搭乘捷運於新北土城永寧站下車,欲徒步到台籍男友家中,半途向的士司機謝東憲問路。
謝佯裝熱心,謊稱送受害人往男友住處,實載到山區強姦,之後把受害人棄於附近一家便利店門外。受害女子事後由男友陪同報案。
謝東憲落網後矢口否認犯案,辯稱是「你情我願」下發生一夜情,檢方將他依利用的士犯案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謝仍否認強制性交,重申是「你情我願」,更辯稱女方頸上的勒痕是「自己掐出來的」。
法官審理認為,依受害女子的驗傷診斷書、傷勢照片及警方調查報告等事證,都能佐證女方證詞,認定謝東憲的供詞不足採信,因此判決謝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一三年五月,案件經上訴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