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13年 江西四死囚獲釋

【本報綜合報道】早前揭發警方隱瞞關鍵DNA鑑定的「江西樂平姦劫命案」,四名坐監十三年的死緩犯人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昨日獲江西省高院再審宣判無罪。省高院副院長夏克勤宣判後向四人當面道歉。

真兇落網承認犯案

案發於二○○○年,江西樂平中店村蔣姓超市老闆被殺,同行郝姓女子遭強姦碎屍。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於兩年後被控故意殺人、搶劫、強姦、敲詐勒索罪,起初被判死刑,後改判死緩。案件真兇方林崽於一二年四月落網後承認犯案,案件早前閉門再審。

江西省高院再審指出,案件缺乏能夠認定四名被告作案的客觀證據。因根據再審的新證據,四名被告的有罪供述與新證據及原審卷宗內的證據存在矛盾和疑問,四人「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存疑,且不能排除存在指供、誘供可能,認定四名被告犯罪的證據不足。

辯方律師早前披露,當年辦案警員對現場煙頭等關鍵證據,拖延十多年才進行鑑定,其後又將這份對「控方不利」的報告隱瞞三年。據鑑定結果,現場煙頭來自方林崽的可能性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