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四川樂山市上周日有一輛正在執勤的救護車,在接載傷者前往夾江縣中醫院途中,救護車司機竟與公路收費員為是否要繳過路費而爆發爭執,最後要傷者家屬墊付費用,救護車始獲放行,但已耽誤了二十四分鐘。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目前涉事救護車司機已被停職培訓。
事發當日一輛載着車禍傷者的救護車駛至樂雅高速公路收費站時,被要求支付十二元(人民幣.下同)過路費,惟救護車司機稱車上有傷者應免收費;收費站則指非危急病人,需按規定收費。雙方爭論了二十四分鐘,最終傷者家屬讓步,願意先支付費用,救護車才能離開。
事發後,夾江縣中醫院已把家屬墊付的十二元過路費全數退還。夾江縣衞計局指摘涉事司機應按照規定依法繳過路費,並要求司機停職培訓;同時將事件通報全縣醫院,要求救護車司機支付過路費,不得因收費問題而耽誤傷者的救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