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前副書記受賄囚14年半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委前副書記仇和受賄案,昨日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仇和被判監十四年半,沒收個人財產二百萬元(人民幣.下同);而仇和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亦被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仇和在○八年至一五年期間,利用擔任雲南省委常委、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身邊工作人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合共約二千四百三十三萬元。

現年五十九歲的仇和受查,曾有海外傳媒報道,與周永康、令計劃兩隻大老虎有關,據報周令兩人曾在江蘇和雲南直接交代仇和協助家族利益的事宜。

天津代書記免人大職

另天津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昨日通過決議,罷免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天津市長黃興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中紀委在今年九月十日公布,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受查,成為今年被查級別和地位最高的省部級官員。中紀委尚未公布黃興國違紀細節,但外界普遍推測與去年發生的天津危化品倉庫大爆炸事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