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1.7萬變3.2萬 法院疑出蠱惑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周口鹿邑縣法院早前判決一宗藏獒咬人案,犬主閆先生被判賠償三萬二千多元(人民幣.下同),惟事後他發現判決書竟有另一版本,且賠款金額僅一萬七千多元。當地記者和閆先生為弄清真相一起前往法院,沒想到不但被請吃閉門羹,法院說好的「周一見」更是用「拳腳」相見。

記者求證被毆

閆先生早前與記者到法院了解事件,法院人員告訴記者「下周一」再來找他;當周一記者到達法院門口,即被兩名身穿警服的人搶奪相機,更宣稱:「是領導讓(我們)搶的!」又出手打人。隨後現場另一名記者報警,民警到場簡單了解情況後,竟坐上法院的無牌照警車離開。

鹿邑縣法院政治處的孫主任事後回應稱,網上判決書疑因沒有嚴格把關而誤傳,「這個是草稿,可能是寫失誤了。」但對於毆打記者,則表示自己不在場,並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