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冤假錯案要數聶樹斌案及呼格案最為轟動,二人同樣被極速處死,最終都是因「真兇」主動認罪才揭發冤案,內地公、檢、法機關因而飽受抨擊。惟「呼格案」兩年前獲推翻原判後,被指造成冤案的廿七名警員、法院人員,得一人因「其他罪行」而被判刑,其餘僅內部處分。
原為姦殺案「報案人」的內蒙青年呼格吉勒圖,九六年在逼供下認罪,案發後僅六十二天即被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至犯下連環姦殺案的真兇趙志紅○五年落網,真相才曝光,惟「昭雪」過程將近十年,兩年前才推翻原判。被當局追責之一的時任呼和浩特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今年十月卻因貪污等與「呼格案」無關罪名,判囚十八年。
較哄動冤案另有念斌案及陳滿案。福建男子念斌被指毒殺兩戶鄰居孩子,判處死刑後經歷八年上訴,前年終審才大逆轉。被海南當局逼供指控殺人放火的四川男子陳滿,身陷冤獄廿三年,今年二月才改判無罪,成為內地服刑時間最長的冤獄犯。
海南十六年前發生「假傳聖旨」離奇冤案,農村青年邢亞蓋被警員槍傷後被「老屈」是在逃疑犯,當地檢方報稱獲「全國人大委員長批示」,為青年討回公道,導致多名警官被判刑,惟事後卻揭出假批示,案件又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