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互卸責 淪為「三不管」

【本報綜合報道】針對中國殘疾人士在馬來西亞行乞的現象,當地傳媒批評政府部門視而不見,有人舉報後反而互相推諉;加上婦女兒童保護組織沒有管理的許可權,民政部沒有執法權,警方堅持沒有報警就不行動,形成「三不管」,被拐的行乞者根本無法獲救。

乞丐拘留當免費住宿

職業行乞者現象經媒體曝光後,馬國政府相關部門才採取聯合打擊行動。惟犯罪集團往往在風頭緊的時候迴避,過了一段時間才再度出現,因此執法效力很小,最後陷入「媒體不報不打」的困境。

另外,馬來西亞《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誘騙他人乞討、滋擾他人的乞討行為進行罰款和拘留,規定看似嚴厲,卻起不到任何威懾作用,罰款的錢是乞討來的,拘留亦正好提供免費住宿予乞丐。有警員甚至為減少工作量,竟讓行乞者離開自己的管轄地。

中國駐馬來西亞領事館人員表示,中國人在馬國乞討、流浪已成為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警方雖曾搗破多個行乞集團,救出至少十名在新山乞討的中國殘疾人,但仍不斷有新的犯罪集團冒出。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負責人認為,「阻止這些行乞集團的最佳方式就是忽略這些乞丐」,減低他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