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民政部昨通報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共九百零二萬人,其中近九成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無人監護的亦佔百分之零點四,共三十六萬人。相對於一三年有報告推算內地有農村留守兒童約六千一百零二萬人,民政部數字卻出現雲泥之別,惹來質疑。
民政部指現時內地農村留守兒童數目約為九百零二萬人,其中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監護的為八百零五萬人,佔其中近九成;由親戚朋友監護的有三十萬人,佔其中約百分之三點三;無人監護的有三十六萬人,佔百分之四。在地區分布上,近九成的留守兒童集中在內地的中部及西部省份。而留守兒童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多為種植、養殖業以及「外出務工」。
對於此前有報告推算內地留守兒童為六千一百零二萬人,官方數字「激減」惹起質疑,民政部辯稱原因有二,其一是因近年着力建設新型市鎮、戶籍制度改革等,官方有效地減少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其次過往對留守兒童的年齡範圍設於「未滿十八周歲」,但民政部按國務院新定義的以「未滿十六周歲」作準,因此統計範圍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