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14歲歌迷到男廁性交
檢方指,秦偉涉六項強制性交罪,求刑廿四年;涉三項對少女強制性交罪,求刑十八年;對強制性交未遂兩罪共求刑四年;對一項對少女強制性交罪求刑三年,合計共四十九年。檢方認定秦偉對性有偏差觀念,請法院鑑定他是否有強制治療必要。
針對性侵未成年少女一案,起訴書透露,秦偉○二年邀約其後援會年僅十四歲的女歌迷到他主持廣播節目的電台。趁節目結束後,秦偉將少女拉到男廁性侵得逞。
檢方指秦偉不顧受害女子意願,不斷以「很喜歡你」、「我真的很想生小孩」等話語哄騙多名女子,但性行為後卻不與對方聯絡或敷衍應對;加上他對受害者名字等背景都毫無印象,卻屢以同樣手法犯案,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