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修例 超生株連企業

【本報綜合報道】昨日是內地公布全面二孩政策一周年,自政策實施後,多地密鑼緊鼓修訂有關超生的處罰條款。據內地傳媒統計,目前已有廿九個省區陸續修訂計生條例,其中十四省規定公職人員超生可被開除。另浙江、江蘇、海南三省規定,如員工超生將「株連」企業,企業不得評為先進單位或獲獎勵。

內媒統計發現,除其中十四省的公職人員超生可被開除外,海南、廣東、福建、浙江、江西、貴州、雲南等七省的計生條例亦規定,企業可以開除超生員工,其中廣東、海南、雲南和貴州四省更規定企業須開除超生員工。

不同省份對超生的處分力度,區分企業性質。海南、雲南和貴州規定,不管是國有還是民營企業,員工只要超生就應開除;但廣東只對國企和鄉鎮企業的超生員工開除;安徽只對超生的國企職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另外,並非所有省份都要求對超生員工處分,江蘇、吉林、黑龍江、重慶、甘肅、寧夏和山西等七地沒有給予超生處分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