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輸「交往」掩飾
台媒指受害女生父親因熱愛單車而與鄭相識,熟識後多次邀鄭到家聚會,未料「引狼入室」。案發時年僅十三歲的女生為混血兒,長相姣好,鄭性侵女生長達半年之久,且不管女生長輩是否在家,短短十分鐘都不放過。為讓女生言聽計從,鄭灌輸兩人是「情侶」,讓她誤以為是你情我願。
性侵過程一直未被發現,至去年女生父親和鄭吵架,令二人「交往」告一段落,女生才意識到被性侵。女生母親稱忍痛讓事件曝光,是希望鄭獲應有懲罰,對事件波及林依晨感抱歉。
鄭家堯回應傳媒時僅表示「不方便」,隨即掛斷電話。林依晨的經紀人則指林、鄭二人已經很久沒有聯絡,因此「沒有權利和立場來回應或發表任何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