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反恐為名擴天眼覆蓋

【本報綜合報道】廣州以防範恐襲為由,近日建議擴大俗稱「天眼」的公安監控系統的場所涵蓋範圍,將圖書館、購書中心、旅遊景區、出租屋、幼兒園、典當行、公共娛樂場所、貨運站,以及實驗或保藏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等都納入裝設範圍,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人民幣‧下同)。

廣州法制辦網站近日刊出,監控系統範圍草案徵求意見稿,指出應裝設監控視頻系統而不裝設、且逾期不改正者,對單位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責任人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另外個人因人身受侵害、丟失財物、小孩老人走失等情況,可查看監控系統,但不得複製和調取。

有網民指出,建議稿增設範圍幾近遍及全市,民眾私隱全無。有人更擔心,私人場所的監控易被黑客入侵,會被人直播上網勒索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