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孫先生上周日在超市以每盒一百五十八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兩盒北京二商集團宮頤府如意馨禮月餅,回家後卻發現月餅盒上竟印有兩個生產日期,一個較清晰的是「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另一個較模糊則是「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孫先生擔心兩盒月餅已過期一年,遂以食品過期為由,向超市提出商品價十倍的賠償要求卻遭拒。
宮頤府月餅生產商負責人陸先生回應稱,曾接獲消費者反映月餅生產日期有異,但強調月餅是新的,「雙日期」包裝是去年剩下的,只是今年「再用」時,工人未有把去年日期擦拭乾淨,又指消費者可從包裝上的追溯碼查到月餅生產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