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誤射導彈裁過失意外 控三人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海軍「金江艦」上月初誤射雄風三型導彈釀一死三傷。高雄地檢署昨宣布偵結案件,認定全案屬過失意外,並無其他陰謀,依法起訴包括發射導彈的中士高嘉駿等三人。

國防部總結四大教訓

檢方初步調查認定,中士高嘉駿當日準備執行演練雄三導彈的發射程序,當時原本在一旁監督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因「感到口渴」而離開戰情室,高嘉駿自行練習卻誤選作戰模式,當場將導彈發射出去,擊中當時位於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另有三名船員受傷。

高雄地檢署經過兩個月的偵查,認定全案屬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台灣國防部昨亦公布調查報告,總結四大教訓,包括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