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於今年一月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以防範恐怖襲擊,其中油站被定為「市級防範恐襲擊重點目標單位」。而深圳市寶安區一個加油站因被警方兩次檢查,均發現仍未制訂防範和應對處置恐怖活動的預案、措施,油站涉嫌違反《反恐法》被罰款一萬二千元人民幣。今次是自《反恐法》實施以來,寶安區開出的首張罰單。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