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逼招供 辯方證意外起火
大阪區域法院裁判官西野吾一昨晨宣布,案中死者、青木惠子之女是死於自然火災,裁定青木殺人罪名不成立。到下午,朴龍晧亦獲判無罪。裁判官認為,二人當年在受到極大心理壓力下接受盤問,裁定他們所寫的自白信不可信,裁定他們無罪。
一九九五年七月,青木與朴龍晧被指為了保險金,放火焚燒東住吉區的寓所車庫,燒死青木當時只有十一歲的女兒。兩人聲稱遭警方及檢察部門威逼才承認犯案,出庭時一直否認殺人,惟仍被判終身監禁。
二人的律師團隊根據口供模擬了縱火測試,認定事件是汽車漏油。死者因在浴室洗澡,煤氣熱水爐或點燃了漏油起火,活生生燒死。去年十月,大阪高級法院終決定重審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