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分別十三及十四歲,她們以黑人女嬰為目標,在百貨公司接近受害女嬰,並以糖果和汽水引誘,把她從母親身邊帶走,再登上地鐵離開市中心。此前,她們曾嘗試誘拐另一名幼童不果,並曾在商店偷取嬰兒牛奶及瓶子等。警方接報後,在個多小時後於五公里外的一個公園尋獲兩名少女及女嬰,女嬰未有受傷。
曾網上搜尋兒童性交
警方檢走兩名被告的電腦,發現其中一人曾和一名年長男子在網上通訊,懷疑少女是受第三方指使而犯案。她們更曾在網上搜尋「奴隸」、「兒童性交」、「小可憐被綁架及強姦」等字眼數百次。兩人承認綁架及盜竊罪,法官斥責她們有「邪惡企圖」,因而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