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北士林地檢署昨就造成四十三人死亡的復興航空空難結束偵訊,認定被指業務過失致死的復航董事長林明昇、前後任董事、經理等十一人,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處分;機師廖建宗、劉自忠兩人因已在事故中身亡,也獲不起訴處分。
空難罹難者家屬及被撞的士司機早前提告,指林明昇、廖建宗、劉自忠等十三人涉業務過失致死,士林地檢署昨指,檢察官認為林明昇等十一人,因業務上分層負責,難認定與空難之發生具有因果關係,獲不起訴處分。
有律師指出,復航高層雖無刑責,但事件涉及機師操作不當,未達成和解的死者家屬及傷者可向復航提出民事索償。飛安會上月底公布的空難最終調查報告指,空難肇禍原因是人為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