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法例 網民狠批
事發當日天氣非常炎熱,有人拍下涉事女子的行徑上載網絡,引起當地人熱議。照片可見,三人肆無忌憚地走到十七世紀建造的保拉噴泉(Fontana dell'Acqua Paola)中央,站在噴泉口沖身消暑,狀甚享受。
據悉,在當地噴泉游泳或洗滌屬違法行為,若遭檢控,可被罰二百歐元(約一千七百港元)。不少人於社交網站炮轟涉事女子,有人認為她們不尊重古蹟,斥:「她們的行為如此無禮,肯定是英國或德國人」;亦有人指摘拍攝者未有阻止她們,而當局亦沒有執法。
保拉噴泉興建於一六一二年,曾在教宗保祿五世在任期間進行修復,是特韋雷河右側的首個主要噴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