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女王傳伴港客冶遊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涉及的跨境賣淫案,上周一審結束。台灣傳媒爆出,劉不僅仲介女子賣淫,也是案件首腦戴君儀旗下的賣淫女,曾赴日本東京與一名港男同遊及陪睡四天,賺取八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一萬九千港元),惟劉昨否認事件。

最新一期《周刊王》指,從台北地院公布的戴君儀「交易明細表」中,發現劉喬安有份賣淫,在戴安排下,於前年七月十七日至二十日,與一名港籍男子同遊東京四天,事後分得八萬元「酬勞」。據指該名港男因「太陽花女王」的盛名,特地向戴點名要求劉伴遊。

另從交易表中可見,買春客遍及港澳、大陸,其中出手最闊綽當屬大陸富豪,伴遊地點多在港澳、日本、美國拉斯維加斯等;而每名賣淫女平均「日薪」約四萬至七萬元。

劉喬安否認賣淫

劉喬安昨在facebook否認事件,稱只是偕同某女子前往東京,並於前年七月十八日返回台北,絕非如報道所指之賣淫行為。

另對於《周刊王》指她願捐出公益金求輕判一事,劉稱不是由其本人所提,而是由別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