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彰化地方法院驚傳犯人自刎血案,一名美籍男子因持有二級毒品大麻,遭法院判監四年,疑無法接受判決,當場拿出預藏的利剪自殘,割斷頸動脈,送院搶救後不治。彰化地院被指有安檢漏洞,法院稱男子疑將藏有剪刀的雜誌夾在腋下,順利通過安檢進入地院。當局正調查是否存在疏失。
「我不想活了」,事發昨早十時左右,獨自出庭的美籍男子李瑪翰(MARHANKA TYREL MARTIN)聽畢宣判後,掏出預先拆成兩半的利剪狂捅頸部,鮮血瞬間噴濺,有法警當場嚇呆。有在該院開庭的律師指,當時法庭內一片嘈吵,聽見有人大喊「快叫救護車」,原以為是襲擊事件,後來才知是自殘事件。
救護人員到場時,李瑪翰仍然清醒,惜送院搶救後宣告不治。院方指死者左頸傷口長達十二厘米,右頸七厘米,主動脈及氣管斷裂,失血過多不治。據悉,居台十五年的李與台籍妻子育有一對年幼兒女,其妻昨下午到醫院認屍,神情哀傷,表示不懂丈夫為何會想不開。按規定,凡進入法庭需經過安檢,對於李瑪翰為何可攜帶剪刀進入,彰化地院庭長王義閔指,懷疑李當時以雜誌包裹剪刀,夾在腋下「騙過」金屬探測器進入地院。經查,李當日通過時並沒傳出警示聲。該院事後詳細檢查探測器,未有發現故障。
據了解,彰化地院屬舊地院,只有金屬探測器,並無X光探測機,而一般犯人到庭聽判,法警也無權搜身。彰化地院稱,已計劃在新院區設置兩台X光探測機。對於法院安檢是否有漏洞,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指,正循多方面調查並檢討,包括安檢儀器靈敏度是否不夠、法警有無落實安檢規定對進出人員檢查等。
起訴書指,李瑪翰一三年四月起,透過網絡從境外買入大麻種子,並在出租屋內栽種大麻供己施用。李曾供稱自己有精神障礙,須吸食大麻緩和情緒,故此種植大麻。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