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冤案21年後山東重審

【本報綜合報道】河北男子聶樹斌疑被屈姦殺遭處決的冤案,糾纏廿一年後,內地最高法院終決定重審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一案,並於昨日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聶樹斌母親送達再審決定書。

前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精神,決定將該院終審的聶樹斌案,指令山東省高級法院進行覆查。山東省高院組成五人合議庭調查後,認為原審判決缺少能夠鎖定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在被告作案時間、作案工具等方面存在重大疑問,故向最高法院報請審查,並建議由山東省高級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

據悉,一名女子於一九九四年,在石家莊西郊的一個粟米田裏被姦殺。附近一間工廠的二十歲工人聶樹斌被認定為兇手,儘管他堅稱沒有殺人,但仍於翌年被判處死刑並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