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加強整頓網絡及傳播媒介,包括「網絡大V」格祺偉在內的五名內地傳媒高層,被當局指透過收集政府部門、企業和個人的負面資料敲詐勒索共六十三萬元(人民幣‧下同),案件昨在湖南衡陽市雁峰區法院宣判,五人分別判緩刑至監禁十二年。
首被告張桓瑞是內地現代消費導報社副社長、副總編輯,現代消費導報社現代消費網負責人。另四名被告分別是李洪洋,為該報專題新聞部主任,樊莉娟、李曉偉為現代消費網新聞部和事業部主管。「網絡大V」格祺偉為現代消費網新聞部副主任。
當局宣稱,張等被告通過線人或其他手段,收集各地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負面資料,由張選題後,其他人進行採訪、撰稿、後續跟蹤報道,面談「定價」,利用涉事單位和個人懼怕輿論壓力,迫使對方上門「協商」,再以刪除負面報道或不再跟蹤報道為條件,敲詐勒索。
格祺偉罪成被判囚六年,而張桓瑞、李曉偉、李洪洋犯敲詐勒索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兩年四個月不等,樊莉娟則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