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前深圳市委常委、前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賄案,昨日在廣州中院受審。蔣被控十四項受賄罪,涉約八千萬港元,四項控罪數額逾千萬元(人民幣‧下同)。蔣在庭上否認大部分控罪指控;案件今日續審。
起訴書指,蔣尊玉於一九九六年至二○一四年,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龍崗分局局長、深圳市龍崗大工業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水務局局長等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黃澤平等十四個單位或個人承接工程、開發房地產提供幫助,受賄約八千萬港元。
此前報道指,五十八歲的蔣尊玉除受賄外,還涉隱瞞「裸官」身份、嫖娼、賭博、與多名女性通姦,曾被辦案人員形容是「五毒俱全」的幹部,而其妻子、女兒、女婿據報全陷腐敗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