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濫權奪人命 司法冤魂知多少

中國號稱法治國家,其實法治的招牌早就搖搖欲墜,公檢法司法機構濫權枉法,不知製造了多少冤魂,而官方給出的死亡理由往往匪夷所思,欲蓋彌彰的種種「解釋」,最後都變成了中國司法不公的代名詞,在歷史上臭名遠揚。

北京一位碩士生雷洋日前離奇死亡,公安指他生前涉嫌嫖妓並拒捕,然後心臟病發而死。奇怪的是,雷洋全身傷痕纍纍,事發現場的攝像頭恰巧壞了,警方的手動攝像儀器亦被雷洋「摔壞了」,這一連串的「巧合」引發國人廣泛質疑,認為警方以心臟病發猝死掩飾濫權暴行。

國人的質疑並非空穴來風,畢竟類似的荒誕在國內司空見慣。比如河南人于鋼峰被項城市公安局人員帶走,隨後死於公安局刑警大隊辦公室,四根肋骨斷裂,警方堅稱他突發急病,「嘔吐而死」。廣東吳川有農民領取被交警扣留的車輛時猝死,官方解釋是「興奮死」。武漢男子李文彥被刑拘,在江西九江看守所關押期間猝死,額頭上有幾處紫青傷痕,看守所稱李是半夜「做夢死」。

腐敗透頂 草菅人命

這些五花八門同時又相當離奇的特色死法,是中國人權醜聞的具體體現,一個個冤魂,折射出司法不公的醜惡現實,中國人命的廉價由此可見一斑。可笑的是,警方居然發明了一系列中國特色的說詞,為事故和罪行化妝,為當局與官員塗粉。然而,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官方再怎麼玩弄文字,都無法欺騙百姓。

中國司法系統腐敗透頂,草菅人命已成為一條流水作業線。從警方通過刑訊逼供、誘供、指供,把冤案打造成鐵案,之後進入司法部門,經過檢察院的起訴,再到法院胡亂的判決,冤案就如滾石下坡,一路衝關奪隘,勢不可當。這些腐敗的司法人員每偵破一宗案件,就可以立功受獎,每製造一個冤魂,就可以官升一級,含冤受屈的人即使冤案平反了,製造冤案的人仍然不用接受任何懲罰。

然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當一個個國人倒在司法不公的屠刀之下,更多的國人勢必揭竿而起。日前河南鄭州一位農民因不滿政府的強制拆遷,提刀砍死三名政府人員,他之所以走上極端之路,就是因為不再相信司法公平公正,不得不用手中的利刃討說法。

中共揚言依法治國,「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問題是,冤案不絕如縷,怎麼可能讓國人對司法有信心?中國司法改革多年,各種新名詞滿天飛,實質性的體制改革卻是雷大雨小,公檢法之間的監督制約更是形同虛設,程序正義如同空中樓閣。官方不斷宣揚中國夢,百姓卻是噩夢連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