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男子張鶴齡十年前為討情婦歡心,竟殺害妻子、十二歲女兒及八歲兒子,再故布疑陣成氣體中毒身亡,六度被判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再開審,認為張殺害兩名子女屬「臨時起意」,故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張鶴齡為了討情婦歡心,迷暈妻子後將她焗死,其後見女兒起床上廁所,擔心事迹敗露,索性一併將女兒及兒子迷暈,然後打開燃氣將兩人殺死,還全程以手機實況「聲音」直播給情婦聽。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再開庭,依家暴殺人罪改判張鶴齡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於改判理由,根據中央警察大學的鑑定報告指出,張殺害兩名子女時屬於「臨時起意」,非有蓄意殺人之意,且認為他仍有復歸社會的教化可能性,故未有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