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NGO將須向公安登記

全國人大常委昨通過《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明年一月起實施。管理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NGO)在內地要向公安登記才可工作,公安有權調查該些機構,亦可將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的NGO列入黑名單,不得在中國設立代表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否認是收緊對NGO的管理,指法案可讓NGO在中國的合法活動得到保障。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