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與最高法的年度報告昨日在全國兩會上獲高票通過,反對票創下十年來的新低,表明這兩年司法改革與司法公正取得一定實效,但距離依法治國的目標仍有很大距離。
全國兩會歷來被稱為橡皮圖章,被譏為政治花瓶,但由於對最高檢及最高法是匿名投票,很多代表敢於利用反對票來表達意見。從○五年開始,兩部門的反對票就持續上漲,到一三年時達到頂峰,最高法的反對票超過六百張。但自中共第五代上台,掀起反腐整風運動、整治司法不公之後,人大代表對兩部門的滿意度開始逐漸提高,今年的反對票僅二百多張。
這個顯著的變化背後,是因為當局在司法領域採取了一系列撥亂反正的措施,糾正了一批有重大影響力的冤假錯案,並在制度上作了重大改進,比如最高法出台《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法官要對錯案終身負責;最高檢出台《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規定檢察人員承辦的案件確認發生冤假錯案等情形,一律啟動問責機制。
另外,司法改革全力推進,比如設立巡迴法庭,省以下檢察院垂直管理,這些制度設計的目的,都是規避地方政府的干擾,防止人情案,斬斷地方官員批示判案的黑手,對維護司法公正有相當正面的作用。
中國司法不公之所以愈演愈烈,很重要的原因是地方官員以黨委領導為名,橫加干涉,或者以維護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為名,對部分企業實行掛牌保護,有些官員甚至對具體案件作出指示、批示,干預法院的獨立審判。據說,周永康擔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時就特別熱衷此道,導致很多冤假錯案。
但也應該看到,這些司法改革還只是剛剛開始,還有很多根本性的問題尚未解決。事實上,司法正義的實現不僅在於獨立的審判權,還在於廣泛的監督權。巡迴法庭和跨區法院的設立,固然可以減少地方政府的干預,問題是這些巡迴法庭和跨區法院接受誰的監督呢?如果沒有任何組織能夠監督這些機構的運作,巡迴法庭會否成為法外之地呢?
黨領導一切是中國現行體制的特色,關鍵在於黨領導一切,怎能將權力關入籠子?中國法治建設的最大問題,其實是黨大還是法大,做籠子的人是否也能被關進籠子?如果中共不能解決這些問題,當前司法改革充其量只是改良而已。從目前情況看,領導批示高於制度、紅頭文件大於法律比比皆是,若當局一味強調領導人權威,不彰顯法律權威,依靠批示治國和文件領政,說到底還是人治社會,依法治國只能淪為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