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浙江寧波一名三十多歲女子,婚後發現丈夫對房事沒興趣,於是提出離婚。惟男方要求退回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禮金,女方憤而告上法庭。法庭日前裁定,因雙方感情破裂,准許離婚,女方毋須退還禮金。
涉事的王女及徐男於去年二月認識,男方父母不久便備齊十萬元禮金上門提親。
雙方之後順利成婚,惟洞房花燭夜,徐男以婚前未有過性行為,缺乏經驗且太累為由,拒絕行房,兩人婚後從沒性生活,徐男更被驗出有生理缺陷,需接受治療,但他卻堅拒。
王女忍無可忍下提出離婚,但徐男指前提是要將禮金全數退還。去年六月,王女以無法過性生活、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申請離婚,但被駁回。隨後半年,兩人嘗試增進感情,但不成功,王女再次申請離婚,最終獲法院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