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自燃 ICAO禁民航運鋰電

【本報綜合報道】聯合國轄下國際民航組織(ICAO)周一通過,暫時禁止民航客機運載鋰電池,四月一日生效。ICAO指,鋰電池可以自燃和引起大火,足以摧毀整架飛機。

雖然ICAO理事會的決定並無約束力,但大多數國家將跟隨其做法。ICAO指該禁令將持續實施,直至擬訂好新的鋰電池運輸標準,預計新標準將於二○一八年推出。二○一四年全球生產約五十四億顆鋰電池,當中三成以飛機運輸。美國每年有二千六百萬名乘客與鋰電池同機。鋰電池業界反對禁令,但會跟從指引。

港跟隨規定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早前發通知予航空公司,警告勿運載大批鋰電池。FAA曾經模擬一個航機貨艙裝滿鋰電池,當電池短路,會釋放出氫氣等氣體,引發強烈爆炸。艙內滅火系統雖可撲滅火種,但未能阻止電池繼續發熱,令火勢死灰復燃,爆炸威力可炸開飛機機身。

香港民航處回覆指,會實施ICAO的新規定,並會向航空業界發放相關消息,確保業界遵行新規定。據知,新禁令不影響乘客將小量裝有鋰電池的手機、相機、手錶或流動播放器等器材寄艙安排,惟大量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