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惠心指控報道失實《台壹》判賠200萬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週刊》(下稱《台壹》)再因失實報道被判賠償。《台壹》三年前報道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長女連惠心代言的「威力纖PLUS」含禁藥案,指她早在半年前就知情,並下標題「連惠心涉案鐵證曝光」。連認為報道不實,遂向法院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判處《台壹》需向連惠心賠償二百萬元(新台幣.下同;約四十六萬港元)。

法院指報道互相矛盾

法院判決指出,《台壹》在六百四十九期刊登封面「二月即驗出禁藥—連惠心涉案鐵證曝光」的報道,內文指連惠心「早自半年前就知情」,《台壹》未有查證就散布不實言論,且《台壹》另一篇報道「名人加持云丰違法賣股連惠心拒援親信遭訴」則指出,她不知產品含有禁藥,兩篇報道互相矛盾。

連惠心委任律師指出,雙方早已簽訂協議書,約定《台壹》若要報道連家事務,須先向連家查證,否則賠償懲罰性違約金二百萬元。而該案是第六次提告請求給付違約金,之前五次《台壹》均敗訴定讞,認為《台壹》在報道任何議題前,應予以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