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食店揭賣毒麵 四人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成都二十歲男子王輝去年八月因工作需要,到派出所接受身體檢查,聲稱沒有注射藥物或吸過毒的他竟被驗出對嗎啡呈陽性反應。警方根據王輝稱驗身前曾吃麵的口供,檢查當地一間麵館的食物,驗出含有罌粟。

由於王輝矢口否認吸毒,警方便到王在檢查前光顧的「餛飩大王」進行突擊檢查,經快速測試,發現該店售賣的牛肉及肉臊均含有嗎啡。麵館負責人胡菲辯稱,該些肉品都是從附近超市購買,沒有做過任何調味。同時間,警方在麵館倉庫起獲大袋土黃色粉末,胡菲堅稱該些只是在雜貨店購買的五香粉,經警方加水稀釋快速測試後,在粉末同驗出嗎啡,疑似為罌粟粉,遂帶走胡菲及其家人調查。

女負責人曾否認知情

調查期間,胡菲一直否認知情,惟警方從胡菲家人口供得知,該些土黃色粉末是胡菲的胞弟胡瑋(化名)在白家調料市場一間雜貨店購買。胡菲、胡瑋、雜貨店老闆鄭某及郭某(二人為夫婦)均對相關犯罪供認不諱,案件近日宣判,四人被判處六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罰款三千至五千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