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生於西藏烏齊縣、已加入英籍的藏傳活佛阿貢仁波切,與姪子、司機共三人於一三年在四川成都遇害,案件日前在成都法院宣判。藏族被告土登古桑、次仁班覺故意殺人罪成,被判處死刑,二人表示上訴,另被告格遞江措則因窩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土登古桑於○二至一一年間,前往阿貢活佛位於英國寺廟義務雕塑繪畫,惟返華後認為阿貢應支付二百七十多萬元人民幣工資,多次聯同另兩名被告次仁班覺、格遞江措,前往對方位於成都的住所索錢。
一三年十月,三人索錢遭拒後,土登古桑用匕首刺向阿貢及其姪子羅嘎,次仁班覺亦持刀傷害阿貢、羅嘎和阿貢的司機久美旺傑,阿貢等三人當場死亡,三名被告事後逃離現場,期間格遞江措將作案兇器藏匿。法院指犯罪手段殘忍,情節極其惡劣,故予以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