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企石鎮上周六有男子無牌駕駛電單車遭交警查扣,竟持斧在交警大隊行兇,劈傷一名交通協管員。民警開槍擊傷男子,惟子彈穿過其腹部後在地面反彈,擊傷一名交警協管員右大腿。
據鎮公安分局表示,上周六下午,該鎮公安交警等在主要街道查處違規電單車時,本身無牌的魏某駕駛沒有車牌的電單車被查處,交警將他帶到交警大隊調查時,魏取出斧頭砍傷一名交通協管員。
魏行兇後沿街逃跑,其後在一點五公里外市場旁路口,被機動應急隊民警圍堵。魏某當時與持槍民警只有一米左右距離,由於魏高舉斧頭試圖施襲,民警於危急情況下開槍。目擊者指公安開槍後,持斧頭男子中槍倒地,子彈貫穿魏腹部,再射地下反彈擊中旁邊一名協管員大腿。被砍傷的交通協管員頭骨骨裂,傷口縫了五針。被子彈反彈擊中的協管員劉某手術取出子彈,並未傷及骨頭。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