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永城市一對新人,於去年到醫院進行婚前檢查,並獲告知一切正常。惟婚後僅三個月,當地疾控中心告知,女方確診愛滋病HIV病毒呈陽性反應;後經檢查,男方證實已被感染。事後男方質疑醫院和疾控中心隱瞞妻子病情,決定上告至法庭。
事發去年三月,小新與未婚妻小葉到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並到永城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婚檢。小新憶述當時兩人的檢查報告很快便出來了,但醫生卻讓小葉再抽血檢查。小新稱醫生多次重複「沒事、沒問題」,但他要求醫生提供檢驗報告時,就遭拒絕,對方更稱院方慣例不會給病人報告。
小新並沒細想就與妻子同房,又於婚檢一個月後到外地工作。及至同年六月初,其妻接到永城市疾控中心來電,稱她已確診為愛滋病HIV病毒感染者,她的丈夫或已因此被感染。小新隨即趕回當地接受檢查,一個月後獲確認感染了HIV病毒。
小葉表示疾控中心透露,其實她早已確診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而中心亦有備案;數個月前的檢查報告亦已查出,她疑似感染了愛滋病毒。保健院向小新回應指,事件涉及其妻私隱,他們無權告知。院方亦向小新表示,婚檢時已告知其妻此事,但小葉稱院方只向她稱「可能有,可能沒有」。
內地法律規定要保護愛滋病毒感染者及愛滋病人在婚姻、就業、醫療等各方面的私隱,但有分析認為,保密範圍不應包括與患者一起生活、極易受感染的群體,尤其是患者的合法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