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區塌泥災害已經過去一周,只救出一人,尚有七十多人失聯。國務院調查組對這起事故作出定性,指其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為受納場渣土堆填體的滑動,不是山體滑坡,不屬於自然地質災害,國務院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深圳出現塌泥災害,面積達十萬平方米,讓很多人大感意外,因為事故如果是發生在地質災害多發地,抑或是對資源過度開採管束乏力的治理能力薄弱地帶,人們或都可以理解,而深圳號稱是內地最現代化城市,城市治理能力較許多城市要好。不過,若了解深圳渣土圍城的現實,也就不會驚訝了。根據深圳市環境衞生管理處提供的數據,深圳目前年產建築廢棄物達到三千萬立方米,幾乎可以填滿三個梅林水庫,而深圳僅有九座受納場,根本無法滿足這些餘泥渣土,這就直接導致偷排亂倒現象猖獗。此次事發的光明新區,更被形容為「重災區」。十多年積患終爆發,也就釀成了這個悲劇。
故而,是次塌泥災害,完全可稱為人為事故,追根究柢,在於深圳城市管理和規劃的不善和不足,還有責任心的匱乏。因為渣土圍城問題不是一時之間冒起的,而是在十多年中累積起來的,長期忽視該問題,不能僅僅歸咎於能力和水平不夠,根子還在於城市管理者對此熟視無睹,麻木不仁。因此,當局將其定性為生產安全事故,是完全恰當的,也阻止了在事故發生後,地方政府借自然災害而規避問責之可能。
現在看來問責不可避免,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日前在新聞發布會上就表態稱,根據事故調查結論和處理意見,將依法依規依紀,該負甚麼責任就負甚麼責任,該接受甚麼處理,就接受甚麼處理,該處理甚麼人,就處理甚麼人;並表示,這次事故損失慘重,影響惡劣,對深圳特區形象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
不過,輿論關心的是,誰將要為事故和七十多條人命負責?深圳市會處理到哪級領導?從以往類似事故的處理結果來看,雖然地方政府表態時大義凜然,但真要處理則高舉輕放,往往拿具體職能部門的領導或工作人員做替罪羊,最多處理到政府副職。此次深圳能夠做到馬興瑞所言,該處理甚麼人就處理甚麼人?
目前坊間有意見認為,馬興瑞本人或許會因此次事故而受處理。但這種可能性應該不大,一是過去沒有這種慣例,二是馬做市委書記的時間不長,當然遇到這種事,只能說他運氣不好,仕途或許會受影響,但不至於被處理。如果馬不被處理,市長許勤被處理的可能性很大,渣土圍城本來就是政府的失職,加之許任職時間長,出了如此大的事故,問責市長理所應當。不過,許若真被處理,撤職或被勒令辭職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