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因涉嫌受賄罪被控的國家信訪局原副局長許杰(圖),其案件前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指在修改信訪數據、處理信訪事項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款物共計六百一十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的許杰,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沒收個人財產十三萬元。
現年六十歲的許杰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對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司發生的系列嚴重違紀違法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與他人通姦。案件今年二月移送審查起訴。
案情顯示,許杰曾利用職權或地位便利,為相關人員在安排工作、承攬工程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判決指許杰在被調查期間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事實,且認罪悔罪,因此一審判囚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