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須搜查令 憂打壓異己
這項備受爭議的法案周二才提呈國會一讀,並經過七小時的激烈辯論,先以一百零七票對七十四票通過二讀,之後再以聲浪表決方式三讀通過法案。法案容許國家安全理事會在面對安全威脅時,將特定地區劃成安全區,屆時理事會有動用保安部隊、頒布宵禁、可在未有搜查令拘捕、搜查目標人物和地點的權力,而這均毋須徵求馬國國王的同意。
人權觀察組織指法案是令人害怕、鎮壓異己的工具,又指納吉布早已利用其他惡法,消滅反對的聲音。有馬國在野黨指出,法案未有訂明安全區面積規限,意味全國都可被列為安全區,令總理掌握過大權力。反對派領袖阿茲敏阿里則稱,法案只會令馬來西亞步上獨裁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