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赴京上訪 被裁敲詐判囚

【本報綜合報道】黑龍江延壽縣女子葛立梅因丈夫在監獄中離奇身亡,前年開始赴京上訪,近日被法院認定以上訪作威逼,先後十三次敲詐勒索當地鄉政府四萬五千元(人民幣‧下同),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判監三年。葛指該些錢是鄉政府主動聯繫她發放的救助金,並非敲詐而來,已提出上訴。

葛立梅今年六月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被延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後被批捕及羈押到看守所。案件近日在延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決書顯示,葛立梅一三年至今年在北京中南海周邊上訪期間,拒聽從壽山鄉政府工作人員勸返,每次均以生活困難為由和對方講條件,不達到條件拒不返回。

稱獲官方救助金

縣政府為勸返葛,先後十三次向其給予四萬五千元。葛解釋大多數是鄉政府主動聯繫她,因其家境貧困,政府給她匯款讓她回去,對方當時也說是救助金,如今卻改口說是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