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郵輪撞傷 獲償1.7億

美國六十一歲男子侯斯曼一一年乘搭荷美郵輪期間,被船上的自動門撞傷頭。當時他臉部割傷,亦受腦震盪。侯斯曼至今仍不適,不能受燈光刺激,亦不能乘坐飛機,向荷美索償。法庭上月判荷美需賠償約一點七億港元,原因是荷美為節省冷氣,把自動門開關速度調校得比正常快。荷美表示準備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