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多次被指侵犯網民私隱的社交網站facebook(fb),再度捲入私隱權益官非。比利時法院周一裁定,fb需要於即日起四十八小時內,停止追蹤曾瀏覽該網站的非用戶網民,否則會處以每日二十五萬歐元(約二百零八萬港元)的罰款。fb已表示會上訴。
比利時私隱保護委員會於今年六月,向首都布魯塞爾一所法院控告fb侵犯網民私隱。該組織指,不論比利時網民是否擁有fb帳戶,只要在某個網站讚好或分享fb的內容,fb便會根據內置插件、瀏覽紀錄或小型文字檔案(cookie),追蹤這些網民長達兩年。
法院認為fb此舉屬沒有授權下非法收集網民的個人資料,侵犯個人私隱權益,違反比利時法律。法院又規定fb日後須向沒有帳戶的網民解釋原因及徵得同意,方可取得其個人資料。若fb無視此裁決,每日需繳交逾二百萬港元罰款。fb反駁指私隱法是據其歐洲總部所在的愛爾蘭法律,惟後者並沒有禁止收集網民個人資料。
fb發言人奧爾德斯回應指,自五年前已開始使用cookie追蹤,目的是保障全球十五億用戶,會作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