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擬禁個人募捐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首次審議《慈善法》草案,規定個人不得募捐,而詐捐騙財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草案規定,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只可與具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募捐,款物須慈善組織管理;另將三月五日定為「中華慈善日」。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