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食剩 罰款¥2400

不少人食自助餐時都難免「眼闊肚窄」,浪費食物。新疆烏魯木齊六名遊客日前在自助餐餐廳吃飯,結帳時因桌上仍剩下一千二百克食物,被餐廳罰款二千四百元(人民幣‧下同)。遊客不滿餐廳做法,向有關部門投訴後獲退還罰款。雙方現已和解,惟事件引起輿論熱議,有人更質疑餐廳無權開罰單。

據內地傳媒報道,當日從江蘇到新疆旅遊的凌某一行六人到當地一家海鮮自助餐店用餐,結帳時凌某等人付畢一千五百元餐費後,侍應即指其餐桌上仍有食物,按餐廳規定須繳付罰款。

物價部協調終獲退款

凌某無奈付罰款,後又因單據問題與餐廳發生爭執,要警員到場處理,事後在當地物價部門協調下,凌某終獲退罰款。

餐廳負責人解釋,當晚侍應曾好意提議凌某等人吃完桌上食物再走,又或賠償一百元食材費了事,惟食客堅持要按餐廳規定,以每五十克食物罰一百元的計法付罰款。據悉,涉事餐廳為減少浪費食物,不僅在店內標示「杜絕浪費」的標語,甚至餐廳每層都會有「浪費監督員」巡查。

事件引起熱議,有人贊成罰款,認為該措施確具阻嚇性,能杜絕浪費。內地律師指,餐廳的確無權向顧客收取罰款,且用罰款解決浪費問題有失妥當,商家可試從道德上約束浪費行為。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