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水至上 涉事公司九宗罪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布吉鎮陽光花園現時的物業管理公司被指處處謀取暴利,令業主權益不斷受到蠶食,業主羅列九宗罪。經過六年抗爭後,業主於今年成立業委會,意圖「自治」擺脫物管壓迫,但期間有業主聲稱不斷受到威嚇,有業委會委員無故被毆打,近日開始投票罷免物業管理公司後,便有大批流氓進入屋苑搗亂,企圖將投票箱奪去。

陽光花園業主指摘物業管理公司自二○○九年管理後謀取暴利,犧牲業主安全,將原有的保安員削減近七成僅剩二十人,又擅自將共用地方經營泊車、地攤等,估計年賺超過百萬元人民幣。物管相關做法,令屋苑變成「無掩雞籠」,治安環境日趨惡化。

業委會成立後屢遭恐嚇

不少業主忍受物管公司「暴政」六年後,紛紛團結一致,多次就物管公司的不公行為引起示威,並向當局求助,惟情況一直未解決。至今年三月,成立業委會,但多番遭到威嚇。上月中業委會宣布舉行業主大會後,隨即有委員被人用鐵通毆打多處受傷。本月十五日,業委會宣布就罷免物管公司發起投票,當晚立刻有人搗亂、打人,並企圖將投票箱奪去,隨後有業委會委員住處的水錶突被拆除,有委員的座駕亦被破壞。

業主列舉物管9宗罪

1.管理處未經業主招標,非法接管物業

2.擅自將物業用地改作經營用

3.管理處從未公布收支情況

4.為獲利擅減保安,致罪案增加

5.違法賣地,危害消防安全

6.為增收入,容許住宅轉經營性用房

7.管理處恐嚇業主,以便為所欲為

8.管理處並無為保安員提供應有權益

9.管理處主任私佔業主會所,無視住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