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亦死於非命
案發於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犯人漢索(Harold Henthorn)與五十歲妻子托妮在國家公園旅行。他曾向調查人員宣稱,太太在崖邊拍照時意外失足跌死。不過,控方發現他就太太之死提供多個版本的說法,而且他在太太不知情下,成為對方約值三千六百六十萬港元人壽保險的受益人。
另外,控方指漢索於案發前曾九次前往當地視察,被指是尋找適合的殺人地點。雖然驗屍官無法證明托妮是自己墮崖還是被推落崖,但漢索並非如報案時所言,曾向太太急救。另外,警方重新調查漢索首任妻子林恩,於二十年前離奇死亡案件。當年兩人在換車胎時,千斤頂突然鬆脫,壓死身在車下的林恩,漢索事後未有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