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回家安全責任
九江縣第二中學一名初三學生向內地傳媒表示,教育部門規定學生晚上不能上自習班,但學校卻要求他晚上七時至十時在校上自修班,還收了六百多元人民幣。
該學生指,最令他和家長不滿的是,學校更強迫家長簽下「安全協議」,內容指校方不會為在回家路上遇上事故的自修班學生負上責任。多名家長炮轟校方此舉是在逃避責任,事件亦在網上引熱議。
校方前日表示,部分家住附近的學生家長因家中缺乏學習環境,遂要求將子女送到學校上自修班;而校方只能保證學生的校內安全,校外的則應由家長自行負責。校方接獲投訴後已取消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