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網上宣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內地「炫富女」郭美美涉嫌開設賭場案,昨早在北京東城區法院開審,郭美美否認控罪,認為自己只犯賭博罪,而非開設賭場罪。法院昨當庭一審宣判,認定郭美美開設賭場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罰款五萬元(人民幣‧下同)。
該案昨早九時半開始庭審,大批傳媒在外守候。現年二十四歲的郭美美身穿白衣黑褲、戴眼鏡、紮起頭髮,扣手銬走下囚車,並在兩名法警押送下步入法庭。檢方指控,郭美美夥同男友康奈德、同案另一被告趙曉來等人,在前年先後三次在北京朝陽區的寓所開設賭場,以德州撲克方式進行賭博,賭資逾二百萬元。檢察院認為,郭、趙無視國法開設賭場,情節嚴重,應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指控罪名,郭美美當庭表示不認可,稱知道自己犯了錯,不應該參與賭博,但她沒有開設賭場,而是臨時約幾個朋友玩牌,故不構成開設賭場罪,她承認前年六月及七月邀朋友到寓所打牌,每人兌換籌碼兩萬元,最後用POS(刷卡)機結算。
她透露,男友康奈德是職業撲克手,賭博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其在北京所居住寓所資金來源為康奈德。在最後陳述中,她稱對犯錯感後悔,期望法庭能輕判。但對有關中國紅十字會及其乾爹的問題,郭保持沉默未有回應。據法院負責人稱,郭美美案中無論設賭還是參賭,人員中均不涉及郭美美「乾爹」。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趙曉來,他在庭上認罪,稱是通過朋友介紹認識郭美美,承認曾為郭組成的牌局提供兩台POS機轉帳賭資,每轉帳一筆賭資可獲利百分之二。當日庭審持續七個多小時,法院認定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罰款五萬元;趙曉來亦犯開設賭場罪,判處徒刑兩年,罰款兩萬元。
大批網民直言郭美美判刑判輕了,「才五年,說不定一段時間又減刑了」,有網民指「吃胖了好多,變圓臉了,看來看守所伙食不錯。」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