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一名五十歲胡姓婦人近日投訴,指上月家中互聯網服務中斷,到六日後才恢復服務,網絡供應商不但未能兌現兩日內修妥的合約承諾,更使她未能用電腦及時沽售股票,連本帶利損失六十多萬元人民幣。涉事互聯網供應商指,「未實現的預期利潤」及「其他間接損失」公司概不負責,雙方正協商解決方案。
(綜合報道)